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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增值税率或于10月上调

导读:国家财政部拟将天然气增值税率由当前的13%上调至17%,具体执行时间或为2015年10月1日。

从LNG(液化天然气)生产企业及金融企业处获悉,国家财政部拟将天然气增值税率由当前的13%上调至17%,具体执行时间或为2015年10月1日。

据悉,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已提交国务院审批,最快或于2015年5月份正式发布。

根据上述政策文件,营改增适用范围将从之前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扩大至金融业、农产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

同时拟将现行增值税4档税率简并为3档,保留17%、11%和6%税率,取消13%税率。将原适用13%税率的化石能源等货物(如天然气、煤气)的税率上调为17%。

针对上述内容致电国务院及国家财政部,未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核实此事。后期将继续跟踪报道。

背景介绍:

2011年11月16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提出,自2012年1月1日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营改增,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税制安排,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